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。如:经常反复洗手而且洗手的时间很长,超过正常所需要;有时会毫无原因的重复相同的话语好几次;经常没有必要地反复做某些事情,例如检查门窗,开关,煤气,钱物,文件,表格,信件等。同样,患者会因无法停止强迫动作而苦恼。
常见的强迫症的表现有:
1、强迫意向:在某种场合下,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,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,十分苦恼。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,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,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,但患者却十分紧张、恐惧。
2、强迫行为具体表现,可以是屈从性强迫行为,如反复检查煤气是否关好、门是否锁上;可以是对抗性强迫行为,如反复在内心告诫自己不要把强迫意向转变成实际行动;也可以是强迫性仪式动作,如进家门必须先跨左腿、出门之前必须按序化装等。此外还可以是强迫计数、强迫洗手、强迫眨眼、强迫摇头、强迫咬指甲等。
在动作,观念,情绪,意向方面强迫症的表现有哪些呢?
一:动作方面。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。
二:观念方面。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,如强迫疑虑、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,却引起紧张不安和痛苦,又无法摆脱。
三:情绪方面。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,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、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。
四:意向方面。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,但从不表现为行为,却使患者深感紧张、担心和痛苦。